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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门代办信用卡?小心有诈!利通检察起诉一起跨省信用卡盗刷案
2026-09-01    来源: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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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01

  信用卡、POS机本是日常消费、经营结算的金融工具,却被不法分子当做牟利犯罪的工具。近期,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依法办结一起跨区域信用卡盗刷案件,三名被告人以代办信用卡、免费激活POS机为幌子,骗取被害人信任后,再使用POS机秘密盗刷其银行卡资金,单次金额多为1888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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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查,3名被告人事前共谋勾结、分工协作,为规避查处,流窜陕西、宁夏、甘肃等地作案,瞄准有办卡、机具使用需求的普通群众。作案过程中,三人抓住群众希望快速办理大额信用卡、免费使用POS机的心理,以上门免费代办信用卡、激活POS机、提升信用卡额度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招揽被害人。见面取得被害人信任后,操作被害人手机,秘密盗刷卡内资金并删除记录。得手后,迅速离开并删除被害人联系方式,肆意挥霍非法所得。多名被害人事后收到银行扣款短信、信用卡还款信息,对账后才发现信用卡内资金被盗刷,随即报警。

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全面细致审查案卷材料,精准梳理案件证据,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全面收集各被告人的犯罪证据。经审查认定,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盗窃他人财物,被告人徐某某参与15起,价值28431元,被告人杨某某参与11起,价值20768元,被告人张某某参与3起,价值5775元。其行为均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盗窃罪,且系共同犯罪,作案范围广、被害人数多、社会危害性较大,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。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,利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,判处徐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,部分适用缓刑,各并处罚金。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。

  该案的办理,斩断了该团伙跨区域流窜盗刷信用卡的作案链条,也为群众敲响了警钟。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,办理信用卡、POS机等金融业务应通过银行或正规渠道办理,切勿轻信上门代办、免费激活等“优惠”条件,更不要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。如发现银行卡被盗刷,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。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